常州市依法治校工作评估细则(修订稿)
(学校) 自评分 验收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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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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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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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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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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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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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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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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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治校工作,由一名校级领导具体分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和法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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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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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扣2分,明确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有具体法制工作人员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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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有制定依法治校的实施方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依法治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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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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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施方案扣3分,年度工作计划无依法治校内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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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建立依法治校岗位责任制,工作台帐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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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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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岗位责任制扣3分,台帐记录不健全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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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学年有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专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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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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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依法治校工作会议制度扣3分。无专项总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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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教
育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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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普法教育有年度工作计划,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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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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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划扣3分,计划不落实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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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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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学校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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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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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学法每学期不少于2次不扣分,每学期学法1次扣3分,未组织学法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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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加强联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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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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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副校长不到岗不计分,法制副校长不经常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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⒏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意识不断增强,有依法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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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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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对教育基本的法律法规掌握较好5分,掌握一般3分,学校不组织教职工学法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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⒐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讲座),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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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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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排法制教育课(讲座)扣3分,“四落实”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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⒑法制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布置法制宣传橱窗,组织全校法制教育报告会,组织参观法制教育展览,组织收看法制教育录像等),如期完成上级规定的普法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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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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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较好5分,一般3分,一学期中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计分,无法制教育宣传阵地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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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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⒒按照《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依法制定出本校章程,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积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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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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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出本校章程不计分且不予评估。学校章程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扣5分,未按学校章程实施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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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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⒓制定并实施与本校章程相配套的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总务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及校园环境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体现公正、公平,有可操作性,且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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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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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要求15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或有部分难以操作酌情扣分,制度不完整且有多处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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⒔通过各种形式向师生广泛深入宣传本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常规管理,内化为师生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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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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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中得到较好实施10分,师生对章程、规章制度知晓率不到80%扣5分,知晓率不到60%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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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范
管
理
(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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⒕有效实施校长负责制(高校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完善校长决策程序,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各个管理层面的管理职能。根据党政议事规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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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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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学校管理体制、党政领导协调配合好、办事效率高10分,管理关系未理顺、管理层面职责不明、党政工作不协调不计分;其他方面的问题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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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了解
问卷调查
实地察看
参考局有
关科室统
计或检查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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⒖规范教师管理,精简富余人员,逐步清退超编使用、临时聘用人员及不合格教师,压缩各类非教学人员。依法与教师签定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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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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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聘用合同扣3分,聘用合同不规范扣2分,教师超编扣2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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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起科学、合理和完善的校内岗位责任制,并以此对教职工全员管理,把教职工履行岗位责任的优劣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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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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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有科学合理的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且执行较好得5分,较差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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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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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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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性不强,或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不明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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⒙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国家、省、市有关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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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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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开全国家规定课程扣5分,学生在校活动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扣5分,其余酌情扣分,经查实严重违反减负规定的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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⒚严格贯彻省、市教育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规定吸纳学生和处理学生的情况,流生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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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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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招生规定有一起扣3分,流生率超出规定范围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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⒛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建立学校财务的自查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招生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和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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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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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起违规收费的扣5分,有严重违规收费受查处的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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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真抓好校产管理,定期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检查,校舍设施维护保养良好,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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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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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又未及时整改排除不计分,发生因学校管理原因的师生伤害事故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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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歧视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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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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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起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3分,发生两起以上的不计分,因侮辱、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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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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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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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起瞒报学校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的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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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配合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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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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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治理较好5分,一般3分,校园周边脏乱差或有严重影响学生安全的治安问题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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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
管理
民主
监督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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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在校内设有校务公开栏,有明确的校务公开事项及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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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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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校务公开栏扣5分,公开事项有随意性扣5分,无监督检查制度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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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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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救
济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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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学校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党政工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职工聘用领导小组和聘用争议调解小组,依法调解教职工在聘用中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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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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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立机构,并较好发挥作用5分,成立机构、作用不大2分,未成立聘用领导小组和聘用争议调解小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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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座谈了解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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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不得压制或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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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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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压制教师申诉行为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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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有较好的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成立法律咨询室,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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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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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立机构,学生知道运用其维权10分,已有机构,学生不运用其维权扣5分,未建立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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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成
效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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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内全面贯彻,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学生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较大提高,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办学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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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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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近年声誉提高明显10分,同类学校中地位在中等以上,但进步不明显6分,同类学校中处于后进或社会声誉明显下降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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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查看现场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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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师生团结和谐,学生勤学上进,文明礼貌,师生员工对校园秩序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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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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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满意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校园秩序欠佳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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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全校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强,在校师生无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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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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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受行政处罚每一人扣3分,学生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每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发生师生刑事犯罪案件的不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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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省、市组织的普法教育竞赛活动中学校获得团体优胜或优秀组织奖者,可在普法教育总分不超过30分的范围内加分,其中省级获奖加3分,市级获奖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