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堰初级中学教学常规要求
教学工作是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为此,需要在教学常规上,对教师提出些要求。
一、撰写教学计划与总结
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教师要在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学生的基础上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订出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并填写《教学进度表》,经各组长、教研组长签字后交教务处、教科室备案。教学计划包括:本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学目标,各章节要点、难点,章节内和章节之间的联系,提出落实本学期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能力培养的措施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构想,并安排每周的教学进度及测验考试时间。期末应认真思考本学期教学的得失,总结教学体会,撰写研究性论文。
二、认真备课
备课的基本要求是:紧扣新课程标准、吃透教材、了解学生,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无教案者不得上课。初一初二主课老师积极撰写预学案。
备课要做到“三备”、“一结合”。“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一结合”: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要求集体备课至少两周一次,由备课组长牵头。
备教材: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本章、本节本篇在整个教材中所处地位和教材内在联系,深化拓宽教材的知识。在此基础上提出教学目的与要求及突破重点与难点的具体意见,提出落实“双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双力” (能力和智力)教学的具体办法。
备学生:老师要充分预测学生在理解掌握本章本节教材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掌握学生可能出现的疑点和难点,了解学生的思维方式及规律。
备教法:在备教材、备学生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教学目的、符合学科特点、符合教学原则的教学方法。
教案的内容一般包括:讲授课题、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实施设想、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教龄10年以上的教师可视教学情况简写教案。每月写一篇教育教学反思,总结当月教育教学的得失并及时交教导处。
三、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认真组织、一丝不苟、科学讲述、教书育人。
课堂教学是落实教学目的的关键,课堂教学中要执行“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启发性”、“循序渐进”、“巩固性”、“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
课堂教学须达到以下要求: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维护课堂纪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不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教师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上课,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3、上课要做到严肃认真,讲授得法,语言准确、生动、简洁,板书规范,条理清楚。保证教对,力争教会,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在教会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要重点教给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如:课前预习、听课笔记、课后归纳复习的方法,培养学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学风和主动顽强的探索精神。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5、教师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不断促进教师自身教学风格和特色的形成。
6、教师走进课堂时手机必须关机或调到振动状态,上课时不允许接听电话。
公开课:原则上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学期开一堂公开课,40周岁以上每学年开一节公开课。
高级教师和行政人员要积极带头开课。
四、作业与批改
1、作业批改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批阅、及时发放、重视讲评。
2、教师布置作业要适量,题目要精选。按时按量批改作业,及时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以及能力缺陷,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3、作业、作文批改次数具体规定如下:
语文:每学期布置批改作文不少于7篇,每周每班作业布置批改不少于3次。(含单元测验、考试,下同)
数学:每周每班作业布置及批改不少于4次。
英语:每周每班作业布置及批改不少于4次。
物理、化学:教材规定的实验必须做(除无条件开设的实验外),每周每班作业布置及批改不少于2次。
政治、历史、地理:每周每班作业布置及批改不少于1次。
体育:搞好两操和已开设的课外活动。
毕业班的作业、作文布置及批改应高于以上次数。教材上的习题原则上都得布置。
五、课外辅导
要充分利用早读及课外活动时间辅导学生的听、说、读、写及作业。作业、作文布置前要向学生讲范文、示例,让学生从摹仿开始,学习必要的独自解决问题的方法,考试前要加强考前辅导,注意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知识和重点思想的方法。
早自习:任课教师下班领读辅导、维持秩序。
六、考试与考查
教师要加强平时质量检查与考核(课堂提问、小测验、检查作业、写实验报告或社会实践报告),督促学生及时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安排好单元测验时间、内容,根据大纲要求与学生实际出好试卷。单元及章节测验试卷要体现在教案上。
期中、期末考试后,教师应及时进行试卷分析,认真填写《质量分析表》,在规定时间内交教导处备案。
七、加强听课
1、所有教师,以及所有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均应听课。
2、听课节数:必须完成以下听课时数(含教研组集体组织的听课,不含外校听课);
普通教师:每周1节,每学期共计15节。本学科至少10节。
新教师(教龄在两年内):每周2节,全学期不少于30节。本学科至少20节。
教研组长:每周1-2节,每学期共计20节。本学科至少15节。
教导主任:每学期共计30节。
主管教学校长:每学期共计40节。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听课笔记必须记录翔实,注明日期、班级、授课教师、教学内容以及本人对本节课的评价。听课笔记的检查与作业批改、教案检查同时进行,每学期检查2次。
所有教师不得无理拒绝其他教师的听课要求。听课教师必须准时进入教室并手机在关机或调到振动状态;不得做和听课无关的事情。
4、听课节数不计入教师课时量,但作为教学常规工作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
5、听课笔记于学期结束交各教导处。
八、管理与检查
教导处对上述教学常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每学期对教学进度、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听课记录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教导处通过经常性听课和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指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执行时间
本教学常规要求的解释权在教导处,自2006年2月起执行。
2007年9月修改。2008年8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