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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发布时间:2012-12-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沈建新

 

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现在做起,做自身做起》。每年的124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1、生活的法律:同学们,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食品安全法》;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我们进行约束。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
2、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1)前段时间,武进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8岁,最小的只有12岁。连续10多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200132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3)青少年沉迷网络,导致身心受伤和违法犯罪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南昌的一位少年,连续33夜上网打游戏,导致双目失明;一个迷恋网络的中学生,因被家长阻止上网,竟打骂父母,并扬言要自杀;年仅17岁的少女小芳,因被网吧老板拒之门外,竟一把火点燃网吧,夺去了二十几个鲜活的生命。此外,网瘾还会让你沉醉于虚拟世界当中,迷失自我。一个网瘾少年,因上网受到母亲的责骂,竟将含辛茹苦养育自己十几年的母亲活活打死。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还在若无其事地上网打游戏。警察问他为什么敢打死自己的母亲时,他的回答让我们吃惊。他说:“我把她当成了游戏中的对手。”而他却不知道,他的母亲永远也不会像游戏中的对手那样再站起来了。
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学生的思想是不够成熟的,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如果小时候就粘上了许多恶习,那么走出校园,早晚几乎都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像你们这个阶段、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老师、家长、长辈的教育,渐渐变坏的。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作为学生,就应当自觉远离这些不良行为。
对我校学生而言,身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个别同学的旷课问题;同学间打架、辱骂现象;偷窃问题,小则拿别人吃的、用的物品,大到偷窃别人贵重物品与钱款;阅读不良书籍等;进入营业性的网吧、游戏室等等。当然,从全校范围看,以上的现象只是极个别的支流问题,我们的整体面貌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学的成长和发展是健康向上的,但对这些问题或者有些初露端倪的苗头如果不引起高度的重视,听任发展,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同学们,在每一个人成长的道路上,一定要有准绳和底线,我想,国家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列举的九类不良行为是我们一定要警惕不去沾染的。每位同学都应该遵照法规中所述,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要做到这一点,一定要从眼前做起,从小事做起,如生活的节约,合理使用零花钱;不能伸手拿他人钱物;健康的爱好和兴趣,远离网吧,不进歌舞厅;最要紧的是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什么样的行为是高尚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可耻的,是非面前,泾渭分明。作为学生,在学校首先得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并且为实现心中的理想而发愤努力学习,掌握知识和本领,为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此对于我们每一个同学来说,都应该从小培养起良好的法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大家可以试着从以下三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学法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但实际上很多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二、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也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防线。
 三、学会自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据调查,有一些小朋友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老师汇报,有时是采取报复的手段,我们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要被判刑坐牢的。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都能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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