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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钱芳

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师德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敬业、爱生为核心内容,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评价、表彰、制约机制,促使教师逐步形成正确的师德认识、高尚的师德情感、坚定的师德意志和良好的师德行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忠于职守、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二)爱岗敬业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4.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4.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措施

    以上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爱护教师、保护教师为目的,以正面引导、营造氛围为主要手段,以分层次开展一系列教师自身教育活动为主要抓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加强师德表彰

     1.学校将通过网络、报纸、教职工例会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师德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2.学校至少每3年评选一次校内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

     3.考核采取百分制,分学生、家长评价,年级组评价,学校测评,分值为30%、30%,40%,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

     4.师德分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严格师德制约

    对师德评价有问题的教师或被举报违反师德规范并经查实的教师须进行制约和惩戒。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校安排工作的;

(5)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或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7)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或邪教的;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8)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设立举报箱,开通校长信箱;不定期问卷调查;

    3.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林

副组长:钱  芳

组  员:吴  伟、杭信东、夏  恋、钟焱鑫、钱晓华、钱立忠、

杨敏新、马志红、金富东、侯荣华、王小玉、陈  丽、王  燕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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