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学校管理>>校务公开
雪堰初级中学关于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1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吴伟

雪堰初级中学关于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

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19〕7号)《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督查方案》(苏教督委办〔2019〕12号)《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9〕1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端正办学思想,努力制止和纠正学校存在的违背教育规律、违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做法,全面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本方案的有效落实,努力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

2、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3、保证均衡分班;不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4、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省定课程;

5、坚决取消学生考试排名;

6、坚决抵制乱收费现象。

三、治理内容

(一)违规招生入学

1. 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内就近入学得不到保障的; 2. 学校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的; 3.违反平行分班原则,搞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4. 学校或教师通过向招生学校输送生源、提供生源信息等进行有偿交易。

(二)违规补课辅导

.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 .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 .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违规组织考试

1. 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学期超过2 次、单元练习测试频繁的; 2. 学校或教师在班级或通过家长群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的; 3. 教师在班级或通过班级群公布或变相公布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引发家长焦虑的。

(四)违规课程实施

1. 不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存在两张课表的; 2. 随意增减课时,存在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课程等被占用的; 3. 没有落实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规定要求的。

 

 

 

四、主要措施

1.统一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规范办学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中之重抓好抓落实。

2.加强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成立以校长室成员为领导小组及教务处成员为工作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

3.突出重点。办学行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为保证取得明显工作效果,要针对办学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自觉纠正违规行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

4.加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学校: 0519-86158019,13813688561 

武进区教育局:67897016  86312575

学校门口设立举报箱,对于群众举报线索,将逐一核查,不放过一个违规行为。

 5.严格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个人违规的,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党纪处分。

附(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泽雷

副组长:陶宝南、钱伟新、杭信东

组员:钟炎鑫、吴伟、马志红、夏恋、金富东、侯荣华、陈丽、王小玉。

附(二)

2019年暑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寒假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向全体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1.不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时间。

2.学生每天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

3.作业难度水平不超过课标要求,不布置重复性的书面作业。

4.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

5.不要求家长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途径下载并打印作业。

6.不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上新课或自习。

7.不以任何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

8.不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

9.不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10.教师不违反《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

以上承诺欢迎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举报电话:

学  校:86158019  13813688561

武进区教育局:67897016  86312575

校长(签名):张泽雷

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学校(盖章)

2019年6月30日

 

 

2019-7-2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雪城路189号 邮编:213169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114号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